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辦公廳《關于優(yōu)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》、部局“1.29”視頻會議精神、公安部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和《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物流降成本提質增效的實施意見》(黑政辦規(guī)[2021]20號)以及廳交管局系列工作部署,按照《黑龍江省公安廳印發(fā)(關于優(yōu)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〉的通知》要求,進一步優(yōu)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,F(xiàn)通知如下:
一、城市物流配送貨車是指在城市市區(qū)內(nèi)從事貨物運輸服務且符合國家技術標準(GB/T29912)的廂式貨車和封閉式貨車(以下簡稱配送貨車),不包括危險貨物運輸車、工程運輸車。
二、對核載質量小于 4.5 噸的輕型、微型配送貨車(藍色號牌)不再進一步細分限行噸位。
三、對以上配送貨車限行時間:上午6:00---8:30,10:30---12:00,下午13:00---14:00,16:00---19:00。
特此通告
肇東市公安交警大隊
二0二二年六月九日